Www.KL126.Com - 坤龙教育资源网

转发省委办公厅、省办公厅关于开展陕西省第二十一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办公技术

作者:小白 来源:未知 日期:2013-3-4 11:05:44 人气: 标签:办公技术
导读:各高等学校:现将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开展陕西省第二十一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陕办字〔2013〕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结合实际…

  各高等学校:现将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开展陕西省第二十一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陕办字〔2013〕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大中小学生及教职工的科学素养,本届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第二十一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按照本届宣传月活动的指导思想、主题,充分发挥本校的学科专业特色和行业特色,认真组织策划,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非富的科普宣传活动,为全省的工作大局服务,促进科学发展。二、宣传月期间,各高校要向社会免费科普宣传教育设施,充分利用学校的宣传栏、校园网、等集中进行科普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科普宣传氛围。三、宣传月活动开展期间各高校要注意收集整理活动的图片和资料,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并于4月15日前将活动开展的情况总结报省教育厅科技处。联系人:秦天红电话:邮箱:

  (陕办字〔2013〕4号)

  各市委、市,省委和省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为认真贯彻党的,科学,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经省委、省同意,现就开展陕西省第二十一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及主题时间:2013年3月25日至4月15日,为期20天。主题:科技让生活更美好。二、指导思想及主要内容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搭建平台,资源共享,大协作、大联合,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促进全面西部强省建设。主要内容:结合科教强省建设,组织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深入企业开展科技培训、科技咨询等帮扶活动,助推企业应对结构调整、技术攻关、人才培养等问题的解决,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合文化强省建设,加强科技与文化的融合,提高全民创造活力,发挥科技进步对文化建设的支撑、提升和引领作用,以科技创新带动文化创新;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开展“节约能源资源、生态、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等为主要内容的科技知识宣传和普及,让广大人民群活更美好。围绕新农村建设,广泛开展科技人员进村、入户活动,为基层提供便捷的科技、文化、卫生、法律等服务;围绕和谐社区建设,广泛开展社区益民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使其逐步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围绕青少年科学素质与创新能力提升,广泛开展科技体验、科普参观、科技竞赛等活动,开发和培养青少年科学思维和创新;围绕城镇劳动人口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提升,广泛开展创新方法培训、职业技能教育、节能减排知识宣传、安全生产教育等科普活动;围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决策和执政能力提升,广泛开展科学知识进机关活动,促进各级干部掌握科技动态、提高科学管理和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做好工作的能力。三、活动形式及组织领导主要采取举办科技报告会、展览会、街头咨询、现场指导、知识竞答、专家和科普文艺演出,科普场馆,开展科技专家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送科普资料下乡,放映科教电影(),组织科技小分队进村入户等形式。宣传月期间,省组委会将组织举办启动仪式和科技报告会等重点活动。为确保本届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成立陕西省第二十一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省委副孙清云担任,副主任由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景俊海,副省长朱静芝,省科协郑南宁担任。组委会由省委办公厅、省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环保厅、省人口和计生委、省广电局、省扶贫办、省卫生厅、省环保厅、省人口和计生委、省广电局、省扶贫办、省气象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地震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消防总队、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社科联、省科学院、省社科院、陕西日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科协。四、有关要求(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高度重视第二十一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结合学习贯彻,抓好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二)各级财对列入省、市、县组委会的重点活动,在经费上给予。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列支一定的专项经费本部门本单位各项科普宣传活动顺利开展。经费不足的,可争取社会赞助。(三)各级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深入报道各地组委会组织开展的活动情况,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活动动态及成效。(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加强对活动的检查指导。(五)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贯彻党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抓好宣传月各项活动的落实,并于2013年2月底前将活动项目报省组委会办公室。